•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揭府公〔2021〕1号为进一步优化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需以市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应诉法律文书,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12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60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登岗村登岗经联社的集体土地50.0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13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2〕887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塘边村三村经联社集体土地83.33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19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651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塘边村三村经联社集体土地22.83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20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651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塘边村四村经联社集体土地9.62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23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640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砲台镇埔仔村寨外经联社集体土地24.97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27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640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黄西村黄西经联社集体土地93.74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40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640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地都镇钱后经联社集体土地101.99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44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917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原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现揭阳空港经济区)凤美街道办事处许厝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088公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3〕8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2〕490号文批复,同意征收原揭东县(现揭阳空港经济区)登岗镇仁美村许畔经联社集体土地24.74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19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4〕610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溪南街道办事处联光村渔洲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0183公顷(折合0.27亩)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26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4〕428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溪南街道办事处新联村庵边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6468公顷(折合9.7亩)。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29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4〕616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凤美街道办事处广南村南阳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8828公顷(折合13.24亩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32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4〕429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溪南街道办事处联光村官洋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25公顷(折合6.37亩)。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3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1330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镇福田村福田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573公顷(折合83.6亩)。根据《中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4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1330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镇和美村和李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3827公顷(折合110.74亩)。根

  •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广东-揭阳

    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揭府公〔2014〕6号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3〕1330号文批复,同意揭阳市人民政府征收揭阳空港经济区京冈街道办事处京南村翰池经联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8869公顷(折合73.3亩)

  •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揭阳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揭阳市“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1

  • 揭阳市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揭府令第18号)

    广东-揭阳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序号名称颁发日期及机关文件号废止理由1揭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办法2003年11月18日市政府颁发揭府[2003]75号主要内容已被《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涵盖。2揭阳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

  • 揭阳市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揭府令第13号)

    广东-揭阳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3件)序号名称颁发日期及机关文件号废止理由1揭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5年6月1日市政府颁发揭府[2005]48号主要内容与《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08年8月26日发布)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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